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3-13
【来源:经济参考报】
商务部外资司日前的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对华投资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来自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等离岸中心的投资大幅增加,其中来自维尔京群岛的投资远远超过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有分析人士认为,以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区区弹丸之地,其投资总量竟能超过美国,这其中包括了很多国内资金“中转”的假外资。
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曾经向媒体披露:“按照目前学者研究中比较一致的估算,我国每年实际利用外资中,约1/3是国内资本‘留学’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资’”。明明是内资,为什么偏偏要到国外走一圈,然后“变脸”成为“外资”再回国呢?
因为其中有实实在在的利益。在税率方面,虽然按税法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都是33%,但实际上,对外资的税率优惠,如“三免两减”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优惠,远远超过对内资企业的税率优惠。研究表明,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平均税负只有11%。相比之下,中国一般内资企业的平均税负率要高出一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税负率更高达30%。除了外资企业税负轻微,还有土地、贷款、用汇等优惠与便利,这些都保证了外资企业的赢利。
因此,内资热衷“变脸”成为“外资”,是“超国民待遇”吸引外资的做法直接导致的怪现象。而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也就意味着对国内资本的“反向国民歧视”。
另有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境内的40多万家外企有60%账面亏损,年亏损总额达1200亿元。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些外企置多年亏损于不顾,在亏损之后竟又接连追加投资。为什么外企能够长亏不倒呢?说穿了,就是在采取各种花招避税。它们避税成功的关键在于有人认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目的就是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如果采取严格的防范避税措施,会挫伤外商的投资积极性,因此对外资“网开一面”。可是,对于我们自己的企业,却是一丝不苟,不肯“高抬贵手”。
内资“变脸”与外资“亏损”是紧密关联的,反映出了我国利用外资中的一些实质性、敏感性问题。正是这一系列令人惊讶的现象,不仅违背了我国吸引外资的初衷,也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而且加重了经济发展的内耗,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损害到了国家的整体利益。
国家有关部门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不久前商务部、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和工商总局四部委颁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使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明确要求:为了加强对外商身份真实性的监管,外商登记审批环节要出具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有关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一场“外资打假”运动正在悄然展开。这个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更多的假外资投资进入国内,但要真正辨别投资主体操作难度也比较大。
治本之策是取消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进一步规范国内市场秩序,消除内资变身假外资的动机。
文/马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