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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目前中国的社会组织分类的话,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政府组织,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组织及共、青、妇组织等,其工作职能定位相对明确,从业人员属于公务员管理,生活待遇及事业上升通道基本有保证;第二类为企业组织,包括生产企业、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其职能定位也相对明确,就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搞好生产经营、科学研究和教书育人,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第三类为非政府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和各种社会中介组织等,其工作职能则相对模糊,缺乏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之规范。但这类组织又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和出现的必然结果,是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潮流相对应的一类组织。
由于国外发达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发展历史较长,相应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各类组织的职能定位也比较明确,加上政府管理职能的定位明确和各自相对独立的制约结构,从而使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和规范有章可循,有法律和制度的保证,其从业人员的定位、兼职、上升通道和退出机制都有规定且具有可操作性。因此,也就具备了持续、稳定发展的环境条件。而中国目前的非政府组织则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其中行业协会是最为突出的一个群体。虽然从国务院办公厅到各个职能部门都有一些“管理意见”,但各种“意见”存在着许多矛盾之处,缺乏协调,失之笼统,中央与地方政策不衔接,部门与部门规章不统一。因而造成了结构不合理、作用不突出和行为不规范等现象的存在。尤其是行业协会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难以提高,得不到主流社会的认可,更加助长了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良莠混杂。这种现象亟须改变,亟须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也需要行业协会的从业人员加强自律,从自我做起,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把目前行业协会的从业人员划为“第三者”生存状态,有助于找准自己的定位,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时也能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东西。
目前,我认为互益性行业协会(以下称行业协会,不包括公益性的行业协会)在生存和发展中应遵循四大原则:
行业协会生存发展应遵循的“四大原则”
一、坚持“嫌贫爱富”
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组织,主要有两大职能:一是完成政府委托的任务,或曰政府“购买服务”,这当然是好事。但在目前条件下,即使“政府不购买”,行业协会也要努力做好服务。因为政府的作用不仅仅是用钱“购买服务”,政府的“信用”和“权威”是行业协会为之效劳所求之不得的。所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哪个行业协会与政府能保持较好的“关系”,则是一种莫大的荣耀和骄傲,这一点勿庸置疑。
二是为行业服务,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本行业的管理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如果没有尽到社会责任,就失去了行业协会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但这一条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为本行业的企业和相关行业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这是行业协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如果行业协会不能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企业就不买你的账,行业协会就会失去生存的条件和土壤。因此,行业协会一定要在明确为企业服务理念的基础上,为大企业服务,为好企业服务,为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服务,为“中华老字号”和有中国特色的名特产品企业服务。这种思路可以归纳为“嫌贫爱富”,突出重点。形成这种思路的原因和理由是:一个行业有几千甚至上万家企业,会员企业也不过20%~30%,且一般行业协会能上缴会费的会员也就最多占会员企业的一半左右,其中虽然无规律可循,但这是无奈的现实。因为靠收会费完成行业管理工作绝对是“杯水车薪”。如果针对行业内每个企业都去做服务工作,显然既没有经费,也没有人员,更难以做事。所以为行业内的成千上万个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提供信息、制定标准和网上答疑等共性问题。而具有特色的、专业性强的和一对一的服务等,还是要坚持“嫌贫爱富”的原则。对于那些名不见经传、没有实力的小企业则只能提供一般的服务工作;而对于那些做假造假、坑蒙拐骗的企业则应从行业的角度予以谴责,并制定相应的行规行约制约其不规范行为。当然,为行业服务和为大企业、好企业服务是需要“核心竞争力”的,不管是业务“咨询”,还是帮助企业“资本做大”或“增加效益”,都需要超人的能力和一流的业务水平。也就是说,“嫌贫爱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二、永远“喜新厌旧”
当今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心和谐,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