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技能鉴定中心】
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商运发[2006]236号文件)明确提出“把品牌管理人员的培养作为‘人才强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品牌人才队伍培训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为贯彻商务部通知精神,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起草了《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并于2006年7月被商务部列入2006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2007年2月列入流通标准“十一五”重点制修订项目。此外,2006年9月2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品牌管理师作为第七批新职业之一正式向社会发布,预计未来市场所需要的品牌管理人才缺口很大。然而目前国内高等院校尚无品牌管理专业,因此在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等经济管理类专业中开设品牌管理课程,加强高等院校“品牌管理”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已成为加快培育品牌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此,经研究,我会特选择山西省作为试点省份,拟定于2007年8月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山西省首期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品牌管理”课程骨干教师研修班,并由我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