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微商)运营师综合能力等级评价考试培训的函
各有关单位:
当前电商平台、代购、跨国旅游直购等购物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便利,极大地丰富了消费者的购买途径和选择,同时,对传统实体零售店面的销售,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在新市场竞争环境下,如何完成线下与线上完美结合,在不损失线下销售的同时,达到线上交易及转介绍口碑效应,进而达到销售倍增,成为摆在零售品牌管理层、店长及店面销售面前不得不去面对和思考的现实问题。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并依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微商运营从业人员技术条件》T/CGCC29-2019,支持健康规范的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微商)模式,刺激网络消费持续增长,鼓励和规范社交网络营销创新,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电子商务服务,帮助行业企业更好地规范运营,提高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微商)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现面向全国相关企业及各类院校相关专业学生等人员进行培训和综合能力等级评价工作。
具体开办及合作事宜详见《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综合能力等级评价考试实施办法》。
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创新分会
联系人:沈洋
电话:010-56706001、1850103888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院
邮编:100711
附件:《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综合能力等级考试实施办法》。
2020年4月28日
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综合能力等级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适应新形势对社交电商(微商)行业工作的要求,提高社交电商(微商)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微商等商贸流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高管、销售人员、各类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及从事电商运营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综合能力等级评价考试培训工作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归口管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创新分会承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创新分会提供技术支持和开展具体培训工作。
第三章培养目标与申报条件
第五条学员在掌握社交电商(微商)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对中国商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微商运营从业人员技术条件》T/CGCC29-2019宣贯学习,可系统提升学员的专业水平,从而真正实现从单一专业技术人员向高级管理人员转变。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综合能力等级考核分为中、高二个等级。
第六条申报条件:
(一) 中级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中级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资格认证:
1、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社交电商运营2年以上;
2、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社交电商运营1年以上;
3、 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社交电商运营半年;
(二) 高级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高级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资格认证:
1、 取得中级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职业资格满1年;
2、 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社交电商运营2年以上;
3、 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社交电商运营1年以上;
4、 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社交电商运营半年;
第四章 考试内容与考试形式
第七条 考试内容:
(一)中级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
1、掌握社交媒体营销的基本办法;
2、掌握对图片的编辑、修理的基本技能和相关软件使用方法;
3、掌握潜在客户的转化与成交方法;
4、能够对自身团队进行有效管理;
5、能够进行团队成员的培训;
6、能够做好客户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高级社交电商(微商)运营师:
1、应掌握中级社交电商运营师的全部内容;
2、能够分析市场竞争格局、顾客需求特点和发展趋势;
3、能够对社交电商进行准确定位;
4、能够对商标进行查询,完成商标注册申请;
5、能够对社交电商进行价格体系设计;
6、能够对社交电商进行系统招商设计;
7、能够对社交电商进行营销模式设计;
8、能够对社交电商进行要素建构、系统管理;
9、能够对社交电商进行传播与推广;
第八条 考试形式:
(一)中级:笔试,50道选择题(客观题),答对30道为合格。
(二)高级:笔试,50道选择题(客观题),答对30道为合格;另加2000字职业技能相关实践论文一篇,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考试时间:
1、 高级:一年2次,每年6月与12月的第一周周六。
2、 中级:每月一次,每月最后一周周六。
3、 高级笔试:笔试时长为120分钟。
4、 中级笔试:笔试时长为100分钟。
第九条 符合申报条件、参加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考评合格者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相应级别的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商业联合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