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促进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商贸服务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商务部将于2014年继续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要在巩固往年“贯标准”、“树典型”基础上,突出“学先进”主题,推动行业争先创优取得显著效果;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引导行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通过学习宣传行业先进事迹,倡导优质服务和岗位建功新风尚;通过学习掌握服务技能,增强优质服务本领;通过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和业务素质。
二、活动内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和商贸服务企业要将“学先进”作为推动优质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和组织形式,保证优质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一)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全国商贸服务领域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编2013年优质服务活动“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学习资料,发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同时,在新华网开设“服务中国梦”活动专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定期展示“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扩大活动的整体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优质服务活动,促进媒体与广大企业和消费者互动,提高优质服务活动的行业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结合各行业特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宣讲会、技能比赛和培训等形式,将“学先进”融入到岗位练兵、提质增效的服务实践中。
一要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通过宣讲、管理人员培训、管理经验座谈、研讨等形式的活动,组织企业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标准化、优质化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各行业协会要注意总结先进的管理经验,形成优质服务推荐使用的服务用语、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二要学习先进的服务技能。通过技术培训、技能比赛等形式,创新学习载体,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学习典型人物的先进技术和服务经验,将提升服务技能水平作为“学先进”活动的主要检验指标。各行业要加强职业技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认证制度,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
三要学习爱岗敬业的品质。要大力宣扬典型人物爱岗敬业先进事迹,通过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和赶先进的行业氛围,提高商贸服务业职工爱岗敬业品质。
四要学习乐于奉献的精神。要认真组织企业和员工学习先进典型,立足行业、服务民生、乐于奉献。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公益活动,关心帮扶弱势群体,在平凡岗位上实现人生价值。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相关部门要在全国商贸服务领域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有组织、成体系的开展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研究制订活动总体方案,提供必要的活动资源,进行统一宣传报道,负责活动的具体协调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完成优质服务活动的年度总结。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优质服务活动,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积极性,组织广大的商贸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各行业协会要结合本行业先进典型的特点,提出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注重活动成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加强活动的组织和指导,通过优质服务“学先进”活动,引导企业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技能,形成服务社会的行业风尚。要积极关注人民群众对商贸服务的意见和需求,指导企业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
(三)报送活动信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加强企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指导,跟踪活动过程,总结活动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将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企业、个人及其优秀管理模式、先进服务方式、优质服务标准等材料和信息报送至商务部(服贸司)和全国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进度安排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及时下发2014年优质服务活动相关文件,在4月30日前将优质服务“学先进”活动的工作方案报全国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11月,在全国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按计划开展“学先进”活动,并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报全国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全国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国开展宣传报道。12月31日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总结2014年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情况及活动效果,形成总结报告,报商务部(服贸司)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商务部服贸司 010-8509378265197026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中国商业联合会 刘振宇
电 话:010-683913876839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