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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向商贸行业优质服务标兵诚信经营模范学习活动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商贸行业协会:

  为巩固全市商贸行业“当优质服务标兵,做诚信经营模范”主题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商贸行业文明建设水平,市商委决定在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向商贸行业优质服务标兵诚信经营模范学习”活动。为推进活动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目的

  2012年,市商委在全市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美容美发、足浴保健、药品销售、粮油销售、酒类销售、成品油销售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10大商贸行业组织开展了“当优质服务标兵,做诚信经营模范”主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优质服务标兵、能手和诚信经营模范店、示范店,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2013年,市商委组织开展向优质服务标兵诚信经营模范学习活动,作为2012年主题活动的延续,巩固了主题活动成果,取得较好成效,6名标兵在全国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典型人物评选中获奖,为我市商贸系统增添了光彩。今年,市商委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向商贸行业优质服务标兵诚信经营模范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大力学习先进、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重点探索建立商贸行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各区县商贸主管部门、商贸行业协会和商贸流通企业,要把继续学习先进的活动作为今年商贸流通发展和行业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二、时间范围

  今年内在全市商贸各行业组织开展。

  三、活动内容

  通过学习宣传标兵模范的先进典型事迹,在商贸行业大力弘扬诚信为本的职业操守,推行服务至上的宗旨理念,培育精湛优秀的技能素质,建立规范可行的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着力在扩大覆盖面、建立长效机制、培育特色品牌、增进工作效果上下功夫,为提高全社会对商贸服务业的满意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四、活动要求

  一是做好细化工作。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丰富活动载体,弘扬标兵模范在行业内的引领表率作用,发挥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的正能量。

  二是做好结合工作。一方面,将学习活动与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全市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餐桌文明行动”等示范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将学习活动与自身工作有机、有效地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最终达到推动业务工作、促进自身建设的目的。

  三是做好立制工作。对“优质服务”活动进行认真归纳总结和提炼,进一步完善相关经营、服务制度,积极建立商贸行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长效机制,为构建商贸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推进商贸行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学习活动的对外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集中宣传标兵模范的典型事迹,树立商贸行业的良好形象。各区县、行业和企业也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内部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各地、各行业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商委。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