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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省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方案

  为促进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商贸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商务部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为保证服务活动的有效开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商贸服务领域优质服务活动,树立一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创新服务的典型,增强全行业服务意识,提高商贸服务业服务民生的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放心满意的优质服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活动内容及活动形式

  (一)活动内容:以宣传贯彻商务部相关行业管理办法、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核心,以规范服务、强调行业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为重点,以提高员工服务技能为依托,开展创先争优的活动。

  (二)活动形式:以“奉献优质服务,争创先进典型”为优质服务活动的宣传口号,在巩固往年“贯标准”、“树典型”的基础上,突出“学先进”主题。把优质活动和行业活动结合起来。餐饮业要结合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精神,开展酒店酒家和绿色饭店等级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评比;家政服务业要积极参加我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和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活动;中小商贸服务企业要通过参加省内外各类展会,进一步展示企业形象;摄影行业要积极参与摄影大展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行业水平。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成立全省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商务厅分管厅领导担任,省商业联合会、各市州及神农架林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局长、省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活动方案,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各项专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沟通联系商务部,统筹安排各项活动的开展。各市州及神农架林区商务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并配合省商务厅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省有关协会派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于5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5774498;QQ:61810600)。

  (二)加强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优质服务活动的指导工作,积极支持各行业协会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充分调动地方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发动行业协会组织更多的商贸服务企业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相关活动。同时,积极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引导商贸服务企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使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成为企业员工的自觉行动,融入企业文化。

  (三)广泛宣传。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对优质服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和商贸服务业企业的积极性,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形成新闻媒体、商贸服务行业组织、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良性互动局面,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提升实际效果。

  (四)及时报送活动成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注意收集和挖掘优质服务活动中出现的典型事例,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和推广工作经验,加强与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指导,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开展全省优质服务活动总结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商务部。

  四、活动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30日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报省商务厅。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30日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优质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活动开展阶段(10月30日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要求开展优质活动。

  (四)督促检查阶段(11月30日前)。省商务厅将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30日前)。省商务厅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商务部。

  

  

  

  二O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