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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

  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各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商服贸函〔2014〕142号)精神,营造我省商贸服务领域“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提升商贸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4年全省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并制订了《2014年全省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工作方案》。现将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雷维鹏(省商务厅会展业发展管理处) 电 话:029—87294534

  

  陕西省商务厅  2014年4月28日

  

  

  2014年全省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商服贸函〔2014〕142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促进我省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现就我省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14年优质服务活动以“贯标准、树典型”为基础,以“学先进”为核心深入开展。通过学习宣传行业先进事迹,倡导优质服务和岗位建功新风尚;通过学习掌握服务技能,增强优质服务本领;通过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和业务素质;通过宣传各行业中的先进人物,在全行业、全社会大力弘扬其先进事迹,提升行业的社会认可度;通过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学先进、赶先进”,引导行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 二、活动内容 在“学先进”的同时,为了细化、充实、丰富优质服务活动内容,各市(区)、各行业也可在以下方面结合实际,开展活动: (一)切实际。商贸服务业领域宽泛,顾客需求与服务方式不尽相同。各市(区)各行业要突出区域或行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 (二)重民生。各行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关注顾客体验,关注信息化技术应用,关注便民措施系统化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技巧,在服务创新中大力宣传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及先进事迹。 (三)练技能。生活服务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应继续倡导技能业务熟练,提高效率。各市(区)、各行业要组织技能培训,开展技能比赛,创新比赛项目,将比赛与学习、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在比赛中宣传典型人物。同时加强各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完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定和认证制度,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 (四)讲奉献。公益活动是优质服务的延伸和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各市(区)、各行业应积极组织开展服务百姓的公益活动,提升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对一直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行业优秀代表予以鼓励,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 三、职责分工 省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我省优质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本市(区)各项活动和宣传报道,为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省级各行业协会要制定行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在行业中宣传报道典型人物事迹,及时将行业开展活动情况报送到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一)整体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0日—12月31日。 (二)活动分三个阶段 学习动员阶段(2014年4月—5月)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各行业协会要组织学习《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全面领会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开展活动的精神实质;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各行业协会制定2014年开展商贸服务业活动的工作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传学习阶段(2014年6月—10月)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组织当地行业协会,表彰商贸服务行业中的先进典型人物;省级各行业协会应分别表彰行业先进典型人物;省级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行业峰会、研讨会、交流会、会员大会等平台,宣传行业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开展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专题活动,传播正能量,提高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企业行业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 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1月—12月)。2014年12月31日前,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各行业协会对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效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省商务厅。 五、活动要求 (一)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充分调动当地各行业协会积极性,组织广大的商贸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活动。 (二)各行业协会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工作的特点与优质服务活动的开展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消费者需求,通过系列活动提高员工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真正达到以活动促提高、促改进、促发展的目的。 (三)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对优质服务活动中“学习先进人物”的正面引导和宣传报道,形成新闻媒体、商贸服务行业协会、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良性互动局面,宣传典型事例,营造“学先进”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提升实际效果。省商务厅将在《陕西日报》《市场前沿》《商务纵览》专栏中,宣传报道各市(区)商贸服务行业的先进人物。 (四)在优质服务活动中,各市(区)、各行业协会要注意收集和挖掘优质服务的典型事例,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和推广工作经验;要明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加强与领导小组和企业的信息沟通。同时,将活动组织方案、总结等,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