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绥中、昌图县服务业委,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餐饮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百姓的餐饮服务消费需求,现将《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商服贸函〔2014〕1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搞好我省优质服务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服务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优质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通知》要求与“全省2014年“扩消费 稳增长 惠民生”主题系列活动”紧密结合,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切实将本次优质服务活动规划好、组织好、开展好。各行业协会要结合本行业实际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活动方案,深入了解各自领域平凡岗位的优秀代表,树立一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优质服务的行业典型,带动全省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比、学、赶、帮”,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餐饮服务业的满意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注重活动实效。各级服务业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餐饮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深入各类餐饮服务企业和会员单位宣传发动,引导广大行业企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使提供优质服务理念成为企业员工的自觉行动,融入企业文化。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形成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广大企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努力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确保活动实际效果。
3.认真搞好总结。各级服务业部门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信息沟通和服务指导,及时收集和挖掘优质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典型事例,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和工作经验,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于12月15日前报省服务业委生活服务业处。
联系人:殷红,易宝飞
联系电话:(024)86914539 86894843
附件: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