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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川商商贸[2014]11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促进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商贸服务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商务部的统一部署,省商务厅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要在巩固往年“贯标准”、“树典型”基础上,突出“学先进”主题,推动行业争先创优取得显著效果;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引导行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通过学习宣传行业先进事迹,倡导优质服务和岗位建功新风尚;通过学习掌握服务技能,增强优质服务本领;通过营造争先创优良好风尚,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荣誉感和业务素质。

  二、活动内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和商贸服务企业要将“学先进”作为推动优质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和组织形式,保证优质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一)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新华网将开设“服务中国梦”活动专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定期展示“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扩大活动的整体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省厅将把全国商贸服务领域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的2 0 1 3年优质服.务活动“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学习资料,发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优质服务活动,促进媒体与广大企业和消费者互动,提高优质服务活动的行业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结合各行业特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宣讲会、技能比赛和培训等形式,将“学先进”融入到岗位练兵、提质增效的服务实践中。

  一要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通过宣传、管理人员培训、管理经验座谈、研讨等形式的活动,组织企业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标准化、优质化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各行业协会要注意总结先进的管理经验,形成优质服务推荐使用的服务用语、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二要学习先进的服务技能。通过技术培训、技能比赛等形式,创新学习载体,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学习典型人物的先进技术和服务经验,将提升服务技能水平作为“学先进”活动的主要检验指标。各行业要加强职业技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认证制度,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

  三要学习爱岗敬业的品质。要大力宣扬典型人物爱岗敬业先进事迹,通过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和赶先进的行业氛围,提高商贸服务业职工爱岗敬业品质。

  四要学习乐于奉献的精神。要认真组织企业和员工学习先进典型,立足行业、服务民生、乐于奉献。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公益活动,关心帮扶弱势群体,在平凡岗位上实现人生价值。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计划。4月30日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及时下发2014年优质服务活动相关文件,制定优质服务“学先进"活动的工作方案,并报省商务厅。

  (二)开展“学先进”活动。5月—11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学先进”活动,并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报省商务厅。

  (三)工作总结。12月,全国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国开展宣传报道。12月20日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总结2014年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情况及活动效果,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商务厅。

  四、活动要求

  (一)充分认识“学先进”的重要意义。商贸服务领域优质服务活动是2014年商务重点工作之一,对提高商贸服务业服务民生的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放心满意的优质服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行业要以“学先进”活动为核心,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通过学先进,引导企业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技能,形成服务社会的行业风尚。要积极关注人民群众对商贸服务的意见和需求,指导企业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商贸服务行业的满意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结合商务部开展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年活动,有组织、成体系的做好本地区的优质服务“学先进”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地方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发动行业协会组织更多的商贸服务企业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相关活动,组织广大的商贸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各行业协会要结合本行业的特点,提出具体活动方案,引导商贸服务企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使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成为企业员工的自觉行动,融入企业文化。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加强企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指导,跟踪活动过程,及时将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企业、个人及其优秀管理模式、先进服务方式、优质服务标准等材料和信息报送至省商务厅。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按照进度安排上报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特此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2014年4月13日

  (联系人:厅商服处许剑波、熊金华,

  电话:028—83233520,83221346,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