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商贸服务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优质服务活动方案如下:
活动主题和内容
(一)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要紧紧抓住“学先进”这一主题,把“贯标准”作为引导行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的方向,以点带面“树典型”提高整个服务行业的水平。在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提升行业在全社会认可度和从业人员的荣誉感。
(二)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报刊、杂志大力弘扬其先进事迹,提高优质服务活动宣传力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创新形式形成企业和消费者的互联、互通、互动、扩大优质服务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细化《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的学习内容,把“管理经验、服务技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作为全行业“比、学、赶、帮、超”的内容和标准。
二、组织领导
各盟市商务局和各行业协会要在自治区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有组织、成体系的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各盟市商务局要积极参与优质服务活动,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积极性,组织广大商贸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各行业协会要结合本行业先进典型的特点,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时间安排
各盟市商务局和行业协会要将2014年优质服务活动的相关文件及时下发到旗县商务部门、行业协会,同时做好各项活动的安排。
5月-11月,在全国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和自治区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盟市商务局和各行业协会按各自制定的方案组织企业开展“学先进”活动,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的形式报自治区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厅服贸处)。
12月15日前各盟市商务局和各行业协会将活动总结报自治区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31日前我办将汇总材料报商务部服贸司和全国商贸服业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