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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家庭服务行业年度人物侯选人--卓长立

  

  卓长立,女,196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济南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家庭服务协会副会长、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济南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济南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

  从一名下岗女工成长为宾馆经理,再到2003年接手济南市妇联创办的“阳光大姐”,卓长立凭借着责任与爱心、执着与激情,致力于帮助生活、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创业,致力于提升家庭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带领“阳光大姐”累计培训家政服务员22万人,安置就业143万人次,为130万户家庭送去了温暖,为我国家政行业的职业化、诚信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济南时,卓长立向总书记汇报了工作,总书记对阳光大姐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指示:“家政服务大有可为,要坚持诚信为本,提高职业化水平,做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2013年12月中宣部下发通知,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八家中央媒体集中报道阳光大姐。

  卓长立从接手“阳光大姐”起,就有了一种肩负行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站在行业发展高度去想去做。为了加速家政服务职业化进程,卓长立提出“保姆变成人才”的理念,2007年起就在国内家政行业率先提出并推行“双证上岗”制度,规定家政服务员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不能上岗,到目前,阳光大姐的服务员持“双证”上岗率达100%。结合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她把家政服务细分为12大门类、30余种服务项目,拓展了就业空间、扩大了就业平台,有效满足了不同层次用户的需求。她实施品牌延伸战略,把经营项目拓展到母婴用品配送、文化传播等十多个领域,成立了股份有限、网络科技、文化传播、标准化研究等10个专业公司,形成了集团化发展格局;“阳光大姐”还走出济南和山东市场,为北京、上海、广东等全国二十多个省份提供家政服务,开设150余家连锁机构。

  2005年,卓长立带领“阳光大姐”顺利通过ISO90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年,“阳光大姐”先后被确定为山东省和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制定800多项企业标准,其中包括5项国家标准、9项山东省地方标准。标准化让“阳光大姐”逐步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人的现代化管理模式,使各项工作迅速形成“事事有流程、事事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事事有考核”的工作机制,“阳光大姐”也成为首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由于在服务标准化方面取得良好成效,2012年10月国家标准委批准将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阳光大姐,阳光大姐因此有了家政标准的话语权,搭建起开展家政国家标准制订、研究、交流的平台。

  卓长立为“阳光大姐”创建起以社会责任管理为统领,以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系为支撑的“1+2”管理模式,于2010年发布了全国家庭服务业首份社会责任报告。受国家标准委委托 2011年9月26日,“阳光大姐”在北京代表中国企业成功发布首份基于ISO26000国际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3年加入山东省诚信文化促进会并成为示范单位。互联网时代以及创业创新热潮的到来,卓长立与时俱进积极拥抱互联网,在强化自身内部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出阳光大姐APP、阳光大姐全家服APP等网络平台,建设家政服务集聚示范区,成立基金公司,筹备新三板上市,不断引领家政服务向职业化、标准化、信息化、诚信化、产业化发展,成为全国家庭服务业的典范。

  在卓长立的带领下,“阳光大姐”迅速成为集专业培训、家政服务、创新管理和社会担当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2010年1月,阳光大姐被认定为同行业首个“中国驰名商标”,2012年又荣获国务院“全国就业先进企业”称号。十几年间,阳光大姐主要经济指标增长了近40倍。卓长立本人也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商业服务业杰出女性、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等众多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