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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联合做好“2015(第五届)全国年货精品展销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地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展览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战略部署,以及《商务部关于做好2014年商务领域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相关精神,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丰富的传统年文化,顺应城乡居民春节集中消费的特点,切实满足各地百姓春节期间民生消费需求,中国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商联)继续联合各地政府、商务部门、商协会和展览机构等,举办“2015(第五届)全国年货精品展销会”(以下简称年货展),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活动重要意义

  扩内需、促消费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选择。举办全国年货购物节暨年货展是中商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内需、促消费要求采取的具体措施,也是中商联举全会之力,联合全国商贸系统共同培育的四大品牌活动之一。各参加单位要紧紧围绕扩大民生消费的中心目标,坚持“扎实推进、长期培育”的发展思路,将做好年货展活动组织作为扩内需、促消费的重要工作抓手,力争将年货展办得一届比一届更好,积极推进商贸行业扩大消费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活动创新发展

  各参加单位要紧紧围绕扩大民生节日消费中心任务,在传承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搞好年货展活动的组织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发展,不断丰富展示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升年货展活动的服务功能。各主承办单位,一要发挥广泛联合优势,积极整合资源,吸引更多的力量加入到年货展的组织工作中来;二要组织内容丰富的名特优新商品展示展销、品牌折扣展销,更好的满足老百姓的多种需求;三要结合当前消费趋势和消费特点,开展年货展的网上电子商务,将线下展与线上展结合,中商联将推出《全国精品特色年货网上展》和《全国精品特色年货商品采购目录》,并请各地报送20—50个年货精品企业(见附件3),参加中商联的网上年货展,以扩大宣传和销售;四要加强与商超、餐饮企业等互动、联动,积极推进年货展与商超促销、年夜饭预订相结合,实现多方共赢;五要深入挖掘当地的年文化,推出百姓喜闻乐见又具时尚感的游园活动,增加“年味道”;六要发扬光大中华传统美德,做好扶贫济困公益活动的组织与推广。

  三、做好安全保障和安全消费

  各地要切实做好年货展活动安全保障,安排专人统筹负责展会安全工作,责任到人,不留死角。要制定年货展展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批准通过,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有条件的地方,可购买进入展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险。要积极营造优良的展场购物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严把进入展场的商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展场,如发现投诉和安全问题,要报请当地政府处理解决,保障消费安全。

  四、加强年货展的宣传工作

  各参加单位可通过与当地新闻媒体合作,并以举办推介活动与印制年货展活动宣传手册等方式,全面介绍活动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将活动推向社区,面向群众,为百姓春节消费购物提供真正的实惠与便利。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中商联将继续加强对全国年货展活动的推介、宣传,利用举办全国年货节启动仪式和推广活动时机,组织主流媒体采访,在中商联官网开辟专区,加强工作交流,报道地方年货展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

  请各地执行承办单位,参照“第五届年货展总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在统一的主题下,根据当地消费升级特点、产业发展优势、地方文化风俗特色等,制订当地年货展实施方案,认真填写“年货展意向回执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0月20日前一并报送中商联会展部。

  承办单位:中商联会展部(中商联采购商分会)

  联系人:杨 特 侯 旭 晏建中

  电 话:010-66094502 66094527

  传 真:010-66094506 66011348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主楼503室

  邮 编:10080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第五届年货展总体实施方案

  2.举办年货展意向回执表

  3.《全国精品特色年货网上展》推荐表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请联合做好“2015(第五届)全国年货精品展销会”组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