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CCPA 2017-2018年度全国财经类院系学生综合能力挑战赛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提高财经类院系学生关键能力;建立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背景下的财经类学生能力培养新体系,适应财经类职业的转型升级需求;充分发挥技能比赛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舞台;为发现和选拔财经类院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创造条件,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商科专业委员会决定以CCPA国际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财务经理)综合能力体系为基础,联合举办CCPA 2017-2018年度全国财经类院系学生综合能力挑战赛(以下简称“挑战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CCPA 2017-2018年度全国财经类院系学生综合能力挑战赛
二、竞赛组别:
挑战赛共设三个组别:中职组、高职组、本科及本科以上组。
三、竞赛标准:
各组别均按照《CCPA国际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财务经理)综合能力等级考试——初级》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进行竞赛。区域选拔赛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进行,全国总决赛为操作技能考核竞赛。
四、参赛条件:
各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相关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对应组别比赛。
五、竞赛安排:
挑战赛分为区域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区域选拔赛分为北部、中部、南部赛区,具体见附件3,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区域选拔赛于2018年4月29日前完成。区域选拔赛的前10%进入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拟于2018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在上海举行。
六、组织机构:
挑战赛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商科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上海财才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前程无忧、新浪金融等单位协办。主承办单位联合成立2017-2018年度CCPA全国财经类院系学生综合能力挑战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以负责挑战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设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负责挑战赛的组织和筹备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判组和监审组,评判组负责考试命题、制订评分标准及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裁判工作,监审组负责监督管理竞赛过程、受理选手申诉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竞赛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挑战赛按中职、高职、本科及本科以上三个组别分别设全国总决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共计18个获奖院校团队。其余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院校团队获得优胜奖。
(二)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选手,将获得著名中外资金融机构、著名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著名互联网企业等夏令营实习岗位。
(三)在全国总决赛中各组别依据个人总决赛成绩排名前十名的选手,将由竞赛组委会联合授予“全国财经类院系学生综合能力十佳”称号(按竞赛组别),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院校及指导老师,均将获得竞赛组委会联合颁发的证书、奖牌或奖金。指导老师经公示后将入围CCPA专家库,并进入全国商业人才评价课题组。
(五)对于在挑战赛组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联合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八、联系方式:
(一)承办单位
上海财才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415室
电 话:021-62870318,021-6298 0135转8015
传 真:021-62980139
联系人:张炜瑾、黄怡雯、潘清超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
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电 话:010-68391372 010-68391303
传 真:010-68391303
联系人:任筱芳、王小兵
附件:
1.2017-2018年度全国财经类院系学生综合能力挑战赛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名单
2.2017-2018年度全国财经类院系学生综合能力挑战赛方案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商科专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