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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商联办公室(人事) 发布日期:2018-10-09

各单位:

根据国资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资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事[2018]70号)及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度国资委高级职评审材料的通知》(有色人才[2018]52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为中商联各部门、分支机构及管理的事业单位、代管协会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再作统一要求,由所在单位按要求自主把握。

二、申报方式采用纸质报送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且纸质材料及网上申报均需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

网上申报需登陆国资委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1.119.11.187:8084/nerp/login.jsp,系统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须向中商联办公室(人事部)咨询),下载“2018国资委职称申报系统说明”及“2018国资委职称申报系统填表说明”,按照说明建立“单位负责人”及“单位申报人”账户。申报人员使用“单位申报人”账户完成网上申报,本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账户完成网上审核。

二、申评高级职称所需材料应按《国务院国资委工程、研究、经济、会计、新闻、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用相关表格可登录“系统”进行下载。

三、各单位在报送申报人评审材料前,须将申报人员基本信息、主要研究成果、工作业绩等相关评审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在报送时提交“公示情况报告”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公示结果,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资历”、“发表文章”等有关资料,有效时间截止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按照国资委初审单位可在国资委评审服务费用的基础上加收20% 的规定,中商联收费标准为:正高级960元/人、副高级840元/人,送交申评材料时,一并交到中商联财务部。

请各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按要求完成后于10月2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11月2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中商联办公室(人事部)集中受理并初审后上报。

 

联 系 人:李榕榕

联系电话:68391402

传    真:68391402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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