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19
中商联人[2012]19号
关于印发《中国商业联合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评材料初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分支机构、事业单位、代管协会、主管各期刊社、会员单位:
为配合国资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更好地为中商联及各单位服务,根据国资委有关规定,我会对原《中国商业联合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评材料初审暂行办法》(中商会[2004]3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商业联合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评材料初审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抄送:会领导、专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专务,各省区市商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