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商联人事部 发布日期:2012-09-19
中商联人[2012]20号
关于印发《中国商业联合会接收和管理
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对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原《中国商业联合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和管理的暂行办法》(中商会人[2004]2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商业联合会接收和管理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抄送:会领导、专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专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