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3-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商会、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经过近两年来开展中国商业名牌认定工作的实践,为了适应行业发展变化要求,使中国商业名牌认定工作更加切合行业和企业的实际,对原《中国商业名牌认定条件》(暂行)进行了修改,并经中国商业名牌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中国商业名牌认定条件
二OO四年二月五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主管部门;主管会领导,中国商业名牌管理委员会委员,存档
中国商业名牌认定条件
中国商业名牌包括中国商业名牌企业、中国名牌商品、中国商业服务名牌和全国商业服务明星,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商业名牌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分别提出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一、中国商业名牌企业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企业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在批准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产业和环保政策,在近三年内的的国家和地区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现象;
2、企业内具有高度的质量意识,开展了QC小组等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备可保证其产品(服务)质量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并能提供客观有效的证明;
3、有三年以上经营历史,达到合理经济规模、保持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场销售额或营业额、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经济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4、具有一定数量的名牌商品或服务名牌、服务明星;
5、通过实行先行负责制等建立顾客投诉解决机制,圆满解决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指数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
6、在企业品牌的宣传和推广方面有持续的、较大的投入;企业品牌知名度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内名列前茅;
7、企业能够不断创新,新产品(服务)产值率居行业领先水平。
二、中国名牌商品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商品标准先进,有严格的生产工艺规范,生产企业具备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并能提供客观有效的证明;
3、科技含量高,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4、在近三年的国家、行业、及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统检)中产品质量无不合格,商品质量指标连续保持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顾客满意度指数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
5、在商品的宣传和推广方面有持续的、较大的投入;商品品牌知名度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内名列前茅;
6、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市场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经济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三、中国商业服务名牌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在批准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具有明确、具体而独具特色的服务内容;建立了先进、健全的服务标准(规范),并贯彻落实;
3、具有较强的经营服务力量和完备的经营服务条件、设施;具备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并能提供客观有效的证明;
4、有三年以上经营历史,品牌的市场销售额或营业额、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经济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5、通过实行先行负责制等建立顾客投诉解决机制,圆满解决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指数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
6、在服务品牌的宣传和推广方面有持续的、较大的投入;服务品牌知名度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内名列前茅;
7、坚持创新,根据顾客要求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推出新的服务项目。
四、全国商业服务明星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备崇高的商业职业道德;
2、从事服务工作三年以上,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推出服务特色,积极组织或参与QC小组等企业质量管理活动;
3、积极组织或参与公益事业,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4、取得较高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