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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卫祥云主任谈
商贸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工作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8-22

【来源:商业科技质量中心】

日前,在全国商贸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工作上,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卫祥云,就商贸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工作发表了讲话。

首先如何在新的形势和模式下做好计量认证工作管理,卫祥云说: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原是主管全国流通科技和质量工作(包括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特别是质检机构授权和认证原来是在一起的。由于机构变动,现在授权工作分属国家粮食局、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但计量认证工作一直没有变化,仍由我单位承担,具体负责处室还是原来的计量与标准化处。在这种情况下,质检中心出现了两种类型,即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和原部委转为综合性管理协会授权。根据国家对计量认证工作的要求,国家计量认证开展对象主要是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其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置的国家级质检中心,现在这两种授权形式的出现,按照现在的管理模式我们是超出了《计量法》规定的界限。超出的原因是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根据机构变动的情况同意对原部委转为综合性管理协会授权的质检机构进行国家计量认证。原来我们单位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工作状态,现在已剥离。因此,我们的管理将按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但我们有一个基本的思路:政府部门授权的质检机构,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计量认证管理工作进行;非政府部门授权的质检机构其管理工作仍按照国家计量认证管理要求开展。由于这类认证是超出我们的计量认证服务工作范围的,所以在国家没有给我们任何经费支持的情况下,我们可能要采取收取部分技术服务费的办法,下一步由我们中心主管处室进行调研后再行开展。如果国家在这项工作中给予经费支持,那么非政府部门授权的质检机构我们将视同政府部门授权的质检机构。

目前,我们正在向财政部申请计量认证工作管理经费;同时也正在向商务部提出建立“商品质检中心”的意向,也就是将非政府部门授权的质检机构推荐给商务部为其开展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这两项工作的进行将给我们以后的计量认证工作开展,提供有利的经费保证和服务目标。

其次,就如何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商贸系统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工作体系,卫祥云指出:今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对全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有了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新的要求和我们行业质检机构的特点开展相应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而我们流通行业与产业部门不太一样,即各种类型的质检机构都有,有开展食品、粮油检测的;还有开展交家电、百货商品、纺织品和燃料检测的等等,管理起来技术难度较大。但我们的立足点还是根据1985年国家颁布的《计量法》开展工作。目前,计量认证工作是行政许可项目,我们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下开展工作。计划经济时期,全国流通行业是以“统购统销”“三级批发”为主要形式的管理模式,质检机构(验货工作)在一级批发企业均有设立,不论是商业、物资还是粮食行业都是如此。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体制以后,全国流通流域质检机构从原有的上千家到1990年申请成为部级质检中心时的一百多家,再到现在仅剩几十家,能坚持到今天说明大家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是非常强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靠大家向商品流通和质监主管部门建议,在新的形势下,依法建立商品监测体系,为政府管理好市场提供技术保障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