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公布了2006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的《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标准项目通过商务部审核,获准立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第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700美元,城乡居民生活状况显著改善,社会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品牌消费和出口持续增长,涌现出了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大的自主品牌。但总体上看,我国自主品牌建设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为知名品牌数量少,品牌生命周期短,自主创新能力弱,国际竞争意识差,品牌人才匮乏,管理水平较低,中介服务缺失,市场秩序还不规范等。
商务部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把品牌管理人员的培养作为“人才强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品牌人才队伍培训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
据了解,《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标准项目经过商务部相关司局的认真审核,广泛征求其他方面的意见,并结合“十一五”规划和商务工作的重点计划而确立的,是目前国内唯一的经过国家正式立项的关于品牌管理专业人员评价的标准项目。该标准将规定对品牌管理专业人员的划分依据、认定条件及原则办法,避免了以往人才评价工作的随意和混乱,对我国的品牌管理专业人员评价工作的长期健康发展是有意的。同时该标准将对于品牌管理专业人员的素质培养可以提供规范性的思路,在品牌管理专业人员素质构成方面,标准将涵盖品牌管理人员素质构成所需的各项知识和技能,并对品牌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做出了原则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