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大中专院校,相关培训机构:
为全面提高品牌管理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加强品牌管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我会经研究决定开展品牌管理师职业培训,学员修满规定课程,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会颁发《品牌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该证书可以作为培训学员接受过相关职业培训的证明和从业的凭证。
另外,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起草的《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已经商务部列入2006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该“条件”是目前国内唯一经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待商务部正式批准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后,我会将根据《关于加强执业资格认证管理的通知》(中商会科[2004]6号)精神,依据上述行业标准,组织开展品牌管理师的资格认证工作,合格者,由我会颁发《中国商业联合会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品牌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者,届时可根据上述行业标准,申请品牌管理师的资格认证,具体办法另行发文通知。现将品牌管理师职业培训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品牌规划、品牌建构、品牌推广、品牌运营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以及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贸易、广告设计和新闻传播等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二、培训层次。品牌管理师职业培训划分为助理品牌管理师(初级)、品牌管理师(中级)和高级品牌管理师(高级)三个层次。
(一)助理品牌管理师职业培训
1.培训课时: 36个标准学时
2.推荐教材:《品牌管理》,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年9月版。
3.主要培训内容:品牌及品牌化、品牌资产、品牌形象和定位、品牌产品、品牌渠道、品牌传播、品牌战略和品牌评估。
(二)品牌管理师职业培训
1.培训课时:60个标准学时。
2.推荐教材:《品牌学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
3.主要培训内容:品牌概述、品牌资产、品牌战略、品牌要素的设计、品牌的传播推广、品牌维系与保护、品牌延伸、品牌老化与创新、品牌危机处理、品牌资产的管理者和品牌文化。
(三)高级品牌管理师职业培训
1.培训课时:90个标准学时
2.推荐教材:《战略品牌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
3.主要培训内容:品牌知识结构、选择品牌要素创建品牌资产、设计营销方案创建品牌资产、整合营销沟通建立品牌资产、利用次级品牌联想杠杆建立品牌资产、评估品牌资产的来源、评估品牌资产成果、品牌资产评估体系、品牌命名战略、导入和命名新产品及品牌延伸、长期品牌管理、超越区域、文化和细分市场的品牌管理。
三、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具备品牌管理领域的扎实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并且具备职业培训教师的良好素质。
四、培训收费。
(一)培训收费由各培训机构根据当地物价部门管理规定自行确定,并报中国商业联合会备案。
(二)考试费和证书工本费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收取,其标准为:助理品牌管理师160元(在校学生80元);品牌管理师210元;高级品牌管理师480元。
五、证书颁发。学员修满规定课程,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品牌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
六、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4号楼419号
电 话:010-66094064&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