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3-20
【来源:新华网】
1981年12月,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第17次首脑会议在利伯维尔举行,会议讨论成立中非经济共同体问题。从1982年起中非国家先后举行了3次部长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有关文件。1983年10月17日至18日,中部非洲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举行会议,会上签署了共同体条约,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Economic Community of Central African States -- ECCAS) 正式成立。1985年1月开始运作。总秘书处在利伯维尔。 共同体致力于促进成员国之间在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的协调与合作,最终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建立和保持共同的对外贸易关税率,统一对第三国的贸易政策,逐步消除成员国之间在人员、财产、劳务、资本等方面自由流通的障碍,并建立起合作和发展基金。
共同体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每年开会一次,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由东道国元首任主席。部长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总秘书处主持共同体日常工作,设秘书长1人。还有法庭、咨询委员会等机构。成员有11个(截至2004年):布隆迪、赤道几内亚、刚果(布)、加蓬、喀麦隆、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刚果(金)、乍得、中非共和国、安哥拉(1992年加入)。
2004年1月,第11届首脑会议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举行,会议通过了包括成立自由贸易区在内的多项决议。根据会议发表的公报,为了加快地区一体化进程,共同体11个成员国一致同意在中部非洲地区成立自由贸易区,该自由贸易区将于2007年12月31日正式运行。2004年7月,刚果(布)官方宣布,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