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3-20
1.进一步发挥市商联会和区县商联会及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在行业内大力加强节电、节能环保的宣传倡议力度,积极营造节电、节能、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舆论氛围。
2.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制的推介,积极配合企业开展节能新技术、新机制的应用,树立节能、节电突出的示范性企业。
3.开展用能管理和用能设备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用能人员的技术水平。
4.配合节能环保服务中心对用能大户开展用能企业审计、节电、节能潜力诊断,进行企业能耗跟踪监测。
5.继续开展绿色照明工程的宣传,积极推介绿色节能照明灯具,扩大绿色照明工程在商业的推广。
6.开展全行业用电、用水、供暖情况调查,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立项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完成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用电、用能情况普查工作。
7.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政策优势实施节能新技术,使用峰谷分时电价,有效减少企业能耗支出,增加企业效益。
8.积极争取上级政府政策支持,对开展节能新技术应用,降耗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